公開試評核模式

本科的公開評核包括公開考試及校本評核兩部分,概述如下 :

 

部 分

內 容

比 重

評核形式

考試時間

公開考試

試卷 一 文學創作

25%

筆 試

2 小 時

 

試卷 二 文學賞析

60%

筆 試

2 小 時

校本評核

創作練習

15%

創作練習 3 個分數

試卷形式

試卷一 文學創作

佔全科總分百分之二十五,考試時間為兩小時。文章寫作共擬兩題,考生任擇其一,作文一篇 , 文白不拘,字數不限。

 

試卷二 文學賞析

佔全科總分百分之六十,考試時間為兩小時。試題結合本科「課程及評估指引 」所列舉之指定 作品與課外作品設問 。全卷共設四題,各題分額相同,考生選答其二。

校本評核

所有學校考生必須參加校本評核,本科校本評核佔全科總分百分之十五。

評核內容

創作練習:考生需於修業期間,在散文、詩歌、小說、戲劇四類文體中最少選擇兩類,完成創作 練習,然後由科任教師選取其中三次練習之成績交予香港考試及評核局。

考生須妥善保存有關課業,以供查核,直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為止。

校內評核模式

評估

評核內容

持續評估

長文命題練習、片段寫作、默書、課文問答等

測驗

文學史知識、指定篇章與課外篇章題目

學期考試

卷一:長文命題寫作

卷二:文學史知識、指定篇章與課外篇章題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