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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試評核模式
本科的公開評核包括公開考試及校本評核兩部分,概述如下 :
部 分 | 內 容 | 比 重 | 評核形式 | 考試時間 |
公開考試 | 試卷 一 文學創作 | 25% | 筆 試 | 2 小 時 |
| 試卷 二 文學賞析 | 60% | 筆 試 | 2 小 時 |
校本評核 | 創作練習 | 15% | 創作練習 3 個分數 |
試卷形式
試卷一 文學創作
佔全科總分百分之二十五,考試時間為兩小時。文章寫作共擬兩題,考生任擇其一,作文一篇 , 文白不拘,字數不限。
試卷二 文學賞析
佔全科總分百分之六十,考試時間為兩小時。試題結合本科「課程及評估指引 」所列舉之指定 作品與課外作品設問 。全卷共設四題,各題分額相同,考生選答其二。
校本評核
所有學校考生必須參加校本評核,本科校本評核佔全科總分百分之十五。
評核內容
創作練習:考生需於修業期間,在散文、詩歌、小說、戲劇四類文體中最少選擇兩類,完成創作 練習,然後由科任教師選取其中三次練習之成績交予香港考試及評核局。
考生須妥善保存有關課業,以供查核,直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為止。
校內評核模式
評估 | 評核內容 |
持續評估 | 長文命題練習、片段寫作、默書、課文問答等 |
測驗 | 文學史知識、指定篇章與課外篇章題目 |
學期考試 | 卷一:長文命題寫作 卷二:文學史知識、指定篇章與課外篇章題目 |